关于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招生计划需求表

见附件1

二、生源范围及选拔方式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源不足时接受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第一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可再次报考)。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符合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0/1106/c17544a407526/page.htm)以及各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qkhfaOpen.aspx)中所列申请要求或硕博连读选拔报名要求。

考生报考前应在5月13日24:00前将本人简历及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发至意向报考导师邮箱和学院邮箱(见附件1)。考生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计划情况,并征询导师意见。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招生程序

1.资格审核 

招生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和导师人才培养需求,结合考生提交简历和学术成果一览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报考院系网站公布。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确认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完成后,考生根据学院指引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Bm.aspx)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对已参加第一次报名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更改报考信息,其余信息采用第一次报名数据,无需再次进行确认。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已参加第一次报名且缴费考生无需再次缴费。

3.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将申请材料在5月20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已参加第一次招考者可采用之前报名材料无需再次邮寄(如跨学院报考,需告知报考学院转取)。

4.材料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对考生第一次报考专业与第二次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材料评审标准一致的,经学院讨论决定是否采用第一次材料评审成绩。硕博连读考生无需参加材料评审,资格审核通过则直接进入复试。

5.复试及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名单。复试参照学院2021年4月份公布的博士生复试录取方案进行。对于已参加第一次招考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可以采用第一次复试成绩予以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附件1:各学院招生计划需求表(陆续更新)

10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docx

102 建筑学院.docx

103 土木与交通学院.docx

104 电子与信息学院.docx

105 电力学院.docx

106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1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108 化学与化工学院.docx

109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110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111 数学学院.docx

112 物理与光电学院.docx

20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202 软件学院.docx

203 环境与能源学院.docx

20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210 医学院.docx

301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docx

302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

303 微电子学院.docx 

311 华南软物质科学与技术高等研究院.docx  

附件2:学术成果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