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以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各招生院系组织复试,现将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520日至530日。

公示期间,考生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20-87113401。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还需经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联合审查,经省、部联合审核通过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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